二部门部署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
2026年4月10日 来源:国际产业网
4月10日,财政部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通多式联运堵点卡点,根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规定,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决定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
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锚定交通强国战略目标,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上的综合货运枢纽,深刻认识和把握多种运输方式发展的规律特征,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支持引导多方力量加强资源统筹利用,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实现枢纽多式联运功能进一步提升,跨方式转换效率进一步提升,组织模式创新效力进一步提升,综合运输网络整体效益进一步提升,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并与综合客运枢纽协调推进,增强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枢纽功能,加快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支持原则:共同事权、共同承担,目标导向、择优支持,跟踪问效、奖补结合,资源统筹、工作协同。
政策目标,自2026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群)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范围,以铁路为骨干,以公路为基础,充分发挥水运、民航比较优势,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枢纽城市及枢纽港站“三位一体”的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系统,通过多式联运功能、跨方式转换效率、组织模式创新效力、综合运输网络整体效益四方面的进一步提升,增强重要战略物资和重点工业品的运输能力,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
支持范围:支持城市应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及国家级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五年规划中明确的“国际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符合条件的城市可联合申报。鼓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城市联合毗邻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市申报。
优先支持满足以下条件的枢纽城市(群):符合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要求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需要;粮食、能源、矿产资源、先进制造等重点货类产业链贸易链运输链协同经济性强;多式联运功能突出。
支持类型:相关地方应着力增强重要战略物资和重点工业品运输能力,以及相应物流通道集聚辐射能力,区分重点货类运输需要,设计最优运输链条,以经济、安全的运输方式为主,针对性地补齐多式联运短板。
在此基础上,相关地方应结合枢纽城市中的主要港站类型,以及不同货物在运输时间、附加值等方面的特点和运输需求,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间进行组合,区分综合货运枢纽类型,包括:依托沿海港口、内河港口形成与铁路专用线或高等级航道有效衔接的铁水联运型、江海联运型;依托机场货运作业区形成与铁路或高等级公路有效衔接的空铁(高铁)联运型、陆(公路)空联运型;依托铁路货运站形成与高等级公路有效衔接并实现大宗货物及集装箱大规模便捷转运的公铁联运型等。
优先选择支持铁水联运型、空铁联运型、江海联运型综合货运枢纽,西部地区视本区域发展实际还可选择支持陆空联运型、公铁联运型综合货运枢纽。
实施内容:枢纽城市应重点明确本地区在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上流通规模大或对国家战略支撑作用强的重点货类(如粮食、能源、矿产资源、先进制造等领域),围绕重点货类产业链、贸易链梳理综合交通运输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推进主要通道多种运输方式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等共性行动,针对性地补齐综合交通运输链的薄弱环节,加强多式联运设施、标准建设和信息共享,“一点一策”提升主要货运节点多式联运功能和发展质效。
(责任编辑 胡杨)











